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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30 浏览次数:299
 到2017年,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这是近日辽宁省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的该省“医养结合”阶段性目标。(5月17日沈阳网)
所谓“医养结合”,是指使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资源相互补充和促进,进而实现两者有机结合的养老模式。对此,辽宁省卫计委制定了具体的医疗服务标准: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数100-200张的,根据需求,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须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辽宁省卫计委要求,对养老机构内设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在办理执业登记、执业许可证等具体问题上大力支持,提供便利,给予政策扶持。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养老事业和老年工作追求的目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前提和基础。若老无所养、老无所医,就无法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两者必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这是因为,老有所养,才能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基本保障;老有所医,才能使老年人健康长寿。两者的有机融合,则会确保老年人颐养天年,亦即幸福地安度晚年。但毋庸讳言,时下,“医养脱节”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许多养老机构,未设医疗机构、没有医务人员的不在少数,老人有了常见病、多发病,都需要跑到城里买药或到医院诊治,由于年大体弱十分不便。辽宁省推出的“医养结合”,恰恰契合了养老事业的需求,必将推动该省养老事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受到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中国已进入老龄社会。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2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6%,到2020年将达到2.48亿。如何推进养老机构和养老事业的发展,改善老年人的生存环境,提高老年人的医疗服务水平,是全社会需要破解的重大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辽宁省推出的“医养结合”举措,加之“医养融合”产业的兴起,具有引领性和方向性,必将惠及亿万老年人,让“夕阳”更加“无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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