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攻坚战,今后会成为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之一。为了确保试点成功并能顺利推进,中央财政加大了补助力度。中央财政主要负责“补出口”,即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补助基数每人每月55元,即每年660元。这是目前的补助水平,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应当说,此项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其力度是财政支出补助政策中前所未有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农保工作的重视,对各地工作的支持,对广大农民的关怀。
(二)地方财政补助政策。
地方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分“补入口”和“补出口”两部分:
1、“补入口”。为激励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指导意见》规定,地方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具体讲,主要有三项政策:一是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至少补30元。举例来说,农村居民个人每年缴费200元,地方财政每年负责补助至少30元,都计入其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是否高于30元,高多少,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二是为鼓励参保农村居民多缴费,地方财政按照“多缴多补”的原则,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确定。三是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财政代其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这部分保险费也将计入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具体办法也由地方政府确定。这样规定,较好地体现了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明确了基本要求和主要政策,又给予了各地结合实际和财力状况制定具体办法的较大空间,可以有效地解决试点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和政府财力水平差异较大的矛盾,从制度设计上确保新农保试点能够取得好的成效。
2、“补出口”。具体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东部地区需要安排50%的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因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则毋须再安排补助资金。第二种情况是,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存在差异,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第三种情况是,为鼓励参保农村居民长期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对缴费超过一定年限的,地方政府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政策由地方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