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制度“适度普惠”
近年来,养老服务制度的改革备受关注,去年底的数据显示,江门登记的养老机构有96家,累计设有床位2140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1 .8张,较之2010年增加172.3%。其中,18家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立,使得民办机构、床位都有所增长。
此 次印发的《规划》中,明确提出将建立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制度,政府从养老服务市场逐步退出,建立以社会资本参与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市场。同时探索公办、公建 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2017年开展试点,2018年逐步向全市推广。《规划》提到,未来将推动敬老院改造升级,2020年前,对基础设施落后且不能搬 迁和整合的敬老院改造完毕,符合区(市)养老服务规划布局的敬老院,通过公办民营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机构,其他的逐步改建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规划》指出,将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2016年进一步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2020年,民办养老机构及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比例达到50%以上。
残疾人补贴标准将提高
助残方面,江门近年来投入很多,并在全省率先建立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制度,全市社区康园中心的服务已经覆盖全市街道和中心镇。《规划》提到,未来将继续大力发展社区康复和托养服务,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等。
值得关注的是,残疾人的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受惠面将扩大。按照《规划》,到2017年,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400元/年,并适时适度扩大覆盖范围。
社会团体要与行政机关脱钩
近年来,江门出现越来越多社会组织,《规划》对其发展也做了指引,表示将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前,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
此外,《规划》规定,要推进社会团体与行政机关脱钩。社会团体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要与行政机关脱钩,真正确立社会团体的法人地位,提升依法自治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