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农村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正在被打破。京郊不少区县、乡镇办起了养老院,一些条件较好的村子也办起了托老所等集中养老机构,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 人开始接受这种养老模式,住进养老院。但与此同时,发生在京郊养老院中的纠纷越来越多,甚至当事人把官司打到了法院。近日,记者走访京郊部分养老院、采访 法院法官,试图找到农村养老院引发纠纷的原因—
缺少专业护理
老人意外身亡
说起父亲过世的事,李家兄弟至今仍耿耿于怀,他们动员父亲住养老院,原本是为了养老院有专人负责照顾老人,父亲可以生活得舒服一些,没想到,父亲却因缺少护工看护,在养老院内意外身亡。
自打大学毕业,李家兄弟就留在了城里打拼,父亲老李独自一人留在老家密云县的一座小山村里。2010年,李家兄弟回村过春节,发现村里的年轻人都外 出打工,村里只留下一群老人。想到父亲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李家兄弟不放心父亲一个人留在村里,动员父亲进城和他们一起住,或是住进当地的养老 院。
当年底,57岁的老李住进了当地一家养老院,每月交纳700元费用。第二年6月,老李突发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养老院向李家兄弟提出,可以将老 人的看护模式升级为有人陪护的模式,每月收费1000元,李家兄弟当即就掏了钱。可让哥儿俩没想到的是,一天夜里,他们突然接到养老院的电话,得知父亲在 养老院的卫生间里摔倒。二人连夜从城里往养老院赶,赶到养老院时,老李竟还没被送到医院。最终,老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李家哥儿俩将养老院告上法 庭,认为养老院未尽到看护义务,没有给父亲派护工陪护,才导致悲剧发生,要求养老院的经营者何先生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30万余 元。
何先生则辩称,事发时正值老人集体晚餐时间,老李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也没呼叫陪护人员陪同,独自走开后摔伤致死。事发后,养老院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立即通知家属,已经尽到了养老院应尽的管理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先生开办的养老院没有按照入住合约,为老李设置陪护人员,老李在养老院内摔倒致死,被告养老院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李某未注意自身安全,在养老院内不慎摔倒,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法院判决何先生赔偿李家兄弟17万余元。
路远救治不及
引发一场诉讼
记者了解到,很多老人在选择养老机构的时候,除了考虑收费标准高低、是否有专业护理人员,还特别看重住在这里看病是否方便。在不少郊区养老院,即使 其设有医务室,也只是做日常发药、输液之类的简单护理工作,没有专业的医师,不具有急救的专业知识,亦是形同虚设。相比之下,大部分城区养老院往往邻近医 院,即便院内医务室的医护水平不高,院内老人一旦有就医乃至急救需求,也可以很快就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但不少郊区养老院距离当地医院较远,送医时间长。 房山区法院就曾审理过这样一起纠纷,老人在养老院内突发心脏病,院内医务室无法救治,紧急将老人送往医院。养老院位于山区,一个小时后,老人才被送至医 院,但为时已晚。老人的儿子愤而将养老院告上法庭。
和京郊不少留守老人一样,年过八旬的陈老太独自一人住在位于房山区山里的老家。陈老太的儿子张先生在城里工作、定居,张先生不放心患有心脏病的老母亲独自一人生活,和母亲商量后,为母亲在老家附近找了一家养老院。
“我就是看中那家养老院设有医务室,才将母亲送到那儿的,没想到,他们那医务室就是个摆设,里面所谓的医护人员连对急性心脏病发作的急救都不会。” 张先生说,当母亲在养老院内突发心脏病时,院内医务室的医务人员竟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只是拨打了120叫救护车。半个小时后,急救车赶到,但已为时太 晚。张先生还得知,按照相关规定,养老院收住老人,需要给老人进行体检,但母亲在入住养老院时,对方根本没有给母亲做体检。张先生认为,母亲突发心脏病过 世,养老院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便将养老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养老院则喊冤称,虽然他们在收陈老太入住时,没有给她做体检,但在老人入住一个月后,他们带老人检查了身体,医生说老人身体很好,没有心脏病。而且,老人犯病时,工作人员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了家属,已经尽到了管护责任。
对于养老院的辩解,法院并没有认可。法院经审理认为,养老院在老人心脏病发作后、120急救车到来前期间,未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疏于护理,在订立养老服务合同和履行服务义务中存在一定过错,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法院酌情判定养老院赔偿张先生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