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浙江老 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数据显示,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5年末,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03万人,已占总人口的20.19%。 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55.83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84%。可以说,5个浙江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会上,不仅公布了浙江老年人口数据,还公布了第四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主要数据。
老年人口发展不平衡
“十二五”期间,浙江老年人口净增195万人,年均增长率近4.6%。据调查,去年年底全国的老年人口约为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浙江的老龄比重高出全国4个百分点,属于前列。
据分析,全省老年人口呈现东北高西南低的区域差异。2015年底,浙北和浙东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等市老龄化程度均超过20%,平均为22.27%;而浙西和浙南的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市,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平均为18.06%。
其中,老龄化系数排在全省前3位的分别是嘉兴市、舟山市和湖州市,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温州市。
目前,全省共有百岁老人2227人。男性654人,女性1573人。年纪最长的是115岁的张梅香老人,生活在温州市苍南县。
居住环境“适老”程度低
2015年下半年,按照全国老龄委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开展了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在对宜居环境状况调查中得出,老年人居住房屋日常生活设施和条件的“适老”程度低,这已经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重要问题。
调查显示,老年人住房没有呼叫报警设施的占98.1%,没有扶手的占95.1%。除此之外,光线昏暗、有噪音、卫浴不好用、门槛绊脚或地面高低不平等都是老年人认为目前住房存在的问题。
有62.3%的老人对现有住宅表示满意,另有11.6%的老人表示不满意。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居住环境设施满意度最高的是:道路、街道照明、治安环境、交通状况。
65.7%的老人认为应自强自立
在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状况调查中发现,有50.1%的老人认为老年人应该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发展,有43.4%的老人认为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
有65.7%的老人认为老年人应该自强自立, 尽可能不给子女和社会添麻烦。调查还发现,33.8%的老年人有再次就业意向,其中农村有40.5%的老年人愿意再次从事有收入劳动,城镇占20.8%。 从老人的年龄段来看,愿意从事有收入的工作人群主要集中在60-69岁这个年龄段。
另外,老年人参与公益活动比较多的是帮助邻里、调解邻里纠纷、维护环境卫生。老年人对老年协会的满意度比较高,最受老年人欢迎的活动是学习娱乐活动、困难老人帮扶活动、老年人权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