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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地被征 可享养老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76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明确,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与其他参保人员一样享有同样的政策标准,从制度层面解决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今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均可享受此政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国土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内容包括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和对象、补贴办法、参保办法、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等,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养老保险最低补贴标准,为征地时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被征地农户人均征地亩数,并对征地面积设置最高8亩和最低1亩的限高托底标准。依据限高托底制度,土地完全征收,被征地农户人均征地面积累计不足1亩的,按1亩计发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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