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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范围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0 浏览次数:75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率仍为8%。按照市人社局部署,今年8月,苏州市区范围(含吴中区、相城区,下同)企业单位已按照新的费率标准开展月度结算,本月对今年5月至7月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展退费结算工作。

  据介绍,今年8月起,苏州市区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按照新的费率执行,市区范围内5.3万户企业单位受惠,月降低单位负担4041.96万元。同时,今年5月至7月期间退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将拨付至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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