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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养老改革 宜宾启动“职业年金”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1 浏览次数:53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宜宾近日终于 开始启动“职业年金”制度,记者18日从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职业年金”所需费用将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 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代缴。

“职业年金”范围: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什么人才有职业年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制度,其范围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所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或事业单位编制 人员,只要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了的职工,均可参加职业年金制度。

如何缴纳?单位缴纳单位工资总额的8%

 个人缴纳工资的4%

据相关文件,宜宾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职业年金制度(补缴)。

据相关文件,职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组成。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规定,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 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国家规定适时调整比例,单位和个人缴纳职业年 金费用的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了一个保障。(图据内蒙古日报)

特点:钱都在个人账户 如同“强制公积金”

既然有了养老保险,为啥又要设立职业年金?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金最大的不同在于,养老保险金仅个人缴纳部分存于个人 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则由社保综合统筹;而职业年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与单位缴纳部分均在个人账户上进行管理,其操作模式类似于公积金(指单位与个人部分均在个 人账户这点)。

据相关文件,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怎样领取职业年金?

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是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 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 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是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配图。(图据百度百科)

企业有无类似制度?可选择企业年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年金仅涉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些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如有需要,可参照于2003年12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7次部务会议通过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企业年金制度,补充职工养老福利,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自愿行为,与职业年金的强制性有所 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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