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正式启动2016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
邢台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目前,调待工作已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邢台市本级继续沿用去年“系统调待、单位确认”后直接将企业反馈信息在系统内进行统一电子化调整的经办模式,确保调待工作效率。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9月底基本发放到位。
此次调待是自2005年以来第十二次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同时,这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预计共将惠及全市近22万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