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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赡养比下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次数:472
   社保基金被誉为职工的养老钱、看病钱。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141.11亿元,总支出2640.03亿元,当期结余501.0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685.13亿元,总体保持了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的良好态势。

   据介绍,5项社保基金中,涉及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主要有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两项。为了防止社保欺诈冒领行为的发生,我省严格支付管理,“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核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2493.91万人次,查出虚报冒领人员837人、冒领金额886.45万元,已全部追回;核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人员2229.31万人次,查出欺诈冒领1078人次,违规金额496万元,追回463万元,两项合计1349.45万元。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看,15—60岁劳动年龄人口已连续3年下降并且规模逐年扩大,社会保险扩面资源逐步收窄。从人口老龄化程度看,60岁以上老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36%,制度内赡养比(在职参保人数与退休人数比值)持续下降,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赡养比分别下降到2015年的3.15:1、2.98:1。

    与此同时,结余的4685.13亿元社保基金,目前主要通过存银行、购买国债方式实现的一定收益。反观国内广东、山东省相关部门,每年从社保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交给全国社保基金运作,其年收益率为8%,高于银行和购买国债的收益,这些成功经验值得江苏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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