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府责任。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多样化、服务主体多元化特点,统筹居家与机构、城市与农村、医疗与养老领域的互动发展,加强对养老服务事业的监督管理,承担起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质量监督、服务效益评估以及服务纠纷仲裁的责任。
二是创新发展大连养老院政策,调动市场积极性。调动市场投资主体积极性,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投资、合作、参股等多种形式投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养老服务组织向企业化、公司化发展,鼓励其以现代服务业的标准精准定位市场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价值。逐步从“给资金”转化到“给政策”,在用地、公用事业收费、税收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医养护”的联办形式,建立养老、护理、康复、医疗等不同等级机构间的转诊通道,将残疾、失能、半失能等需长期护理的参保老年人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加强大连养老院标准化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联合卫生、民政、人社、财政、安监等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统一具体的机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上岗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制定养老医疗服务的业务规范、上门服务医疗制度、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工作制度等,加速医养融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逐步形成一套老年健康和照护需求的评估体系和方法,对老人健康需求和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系统科学评估。四是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力资源,进行免费职业提升培训。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养老产业高级专门人才。制定大连养老院养老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可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