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养老资讯>养老维权>正文

女儿称家里地方小儿子借口生活习惯难适应 灵武法官为七旬老人养老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次数:2634
       女儿称家里地方小没有地方安顿父亲,儿子借口生活习惯不适应并与父亲有矛盾,住在一起会加深矛盾,75岁的老人张某面临无人照顾的困境。近日,在灵武市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协调帮助下,张某住进了灵武市中心敬老院,由其子交纳院内规定的代养费。

今年1月,现年75岁的张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庭审中法官得知,原告每月有1000元的养老保险金,但一人居住在农村的房子里,无人照顾。而其女儿认为自己就一间房,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没法将父亲接过去。张某的儿子愿意每月承担800元赡养费,但认为因为生活习惯及先前双方的矛盾,住在一起可能会加深矛盾,不愿意将父亲接回去同住。法官多次找张某的儿子、儿媳做工作,但二人仍不愿意同老人一起生活。

为了妥善安置老人的生活,避免矛盾加剧,法官在征得原告、被告的同意后,同灵武市敬老院协商老人入院事宜,并带老人到医院体检,得知符合入院条件后,张某的儿子为张某办理了入院手续,并承诺交纳院内规定的代养费,并每月给老人800元的赡养费。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