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养老资讯>政策法规>正文

释放政策空间 支持营利性养老机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7 浏览次数:132
         保险资金投资医养,发挥保险资金参与重大民生工程和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有利于提升全社会保障水平。现结合医疗养老服务业实践,提出建议:

  一、推动土地政策的支持措施进一步落地。建议将养老社区土地性质明确为“养老综合用地”。国土资源部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没有养老用地专门类别,只有用于非营利养老机构的“医卫慈善用地”。用地性质不明确导致供地计划中分配给养老项目的土地不足,进而推高土地价格,成为发展养老产业的瓶颈。

  二、推动医保定点资格获取政策落地,适当扩大康复治疗、亚急性期治疗医保报销范围。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医院公平获得医保定点资格,但主管部门对医疗保险基金总量不足的顾虑,使实际获批很难。事实上,养老社区使用医保,不会导致总体医保支付的额外增加。建议加大对养老机构配建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政策的落实力度,提高老年人康复医疗的支付标准。

  三、解除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营利属性的限制。加大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支持。虽然国家和地方政策明确养老机构享受水电气暖居民价,但基层企业常以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发文为由延缓执行。房产税方面,建议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能够享受与非营利机构同等的房产税减免待遇。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