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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产业报告:建议加快建立养老惠民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9 浏览次数:2158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城镇社区和60%以上农村社区。《关于开展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继续开展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关于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加快建立这些惠民制度。各省市养老政策不断出台,各种重要养老会议密集召开。

  报告中,专家学者在中国养老模式、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建设管理、以房养老、居家养老和智慧养老等方面的研究观点进行了总结。

以下为报告的部分观点:

“以房养老”政策研究

纪倩(2016)对我国以房养老制度困境与法律建构进行了研究。针对我国以房养老试点进展不大的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当事人的主体定位。明确借款人条件定位很重要。国家开始推行“以房养老”试点是出于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考虑,贷款机构应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保险业为补充。

市场风险防范机制。一要稳定房地产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我国以房养老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二要延期年金保费。对于长寿风险,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延期年金保费的方式加以解决。三要征信体系建立。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住房的使用期限及续期问题。

政府建立配套措施。政府部门应该参与到其中,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主体共同努力,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运行机制。

居家养老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冯文猛呼吁强化行业监管健全退出制度。北京市居家养老还处于“多、小、散、乱”的状态,大部分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能力相对低下,缺少具有品牌的企业或机构。不同领域之间竞争激烈,既没有明显分工,也缺少有效合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应以养老需求为导向,着力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整合力量搭建服务平台,做好四个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坚持规划先行和硬件建设相结合,推进社区居家服务设施适老化。

坚持人才建设与监管建设相结合,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

坚持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共享化。

智慧养老研究

白玫和朱庆华(2016)对我国智慧养老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如下发展建议: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的标准建设、规范先行。进行顶层设计 ,建立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优质智慧养老项目的推广力度。加大人才引进及专业团队建设。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发展。

为了能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以为老年人物质和精神健康服务为目的,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设全国性带智慧养老云平台,整合聚焦和深度开发,优化养老资源配置,形成集约、高效、合理的养老体系,是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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