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本市出台《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强调公办养老机构应强化托底功能,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该意见,已明确了市属养老机构保障对象,即具有本市户籍的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失能或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今天正式启动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入住市属养老机构申请登记程序。
根据流程,申请人首先要进行电话预约,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打入预约电话时间的先后顺序,分时段、分批次确定申请人的受理和评估事项。电话预约成功后,将进入受理及评估阶段,申请人须依据预约确定的受理及评估时间,携带需提交的材料,现场完成材料申报、入住资格审核和能力评估工作。
通过审核及评估的申请人将依据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入住及轮候,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市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情况及申请人入住意愿,统筹安排入住养老机构。申请人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管理中心提出复审。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入住养老机构所需第三方担保的,可自愿选择北京市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作为代理服务机构承担相关第三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