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严寒冬季,各类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本市也已进入火灾等安全事故多发期和危险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福利机构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本市社会福利机构度过平安冬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级民政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做好各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始终绷紧安全管理工作这根弦,要切实承担起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确保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无事故。
二、积极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56号)、《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民发函〔2015〕280号)、《民政部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安全管理。
(一)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的巡查制度,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午夜后四次巡查,及时掌握在福利机构入住对象的起居、健康、在位等情况,特殊情况下和对患病等特殊对象应增加巡查次数,并详细记录每天的值班情况和巡查情况,随时掌握机构动态。强化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出入机构人员做好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福利机构。严禁入住老人不请假外出,请假外出的原则上须安排专人陪同,并及时做好请销假登记,预防老年人意外走失、冻伤等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防范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工作。社会福利机构要将安全事故防范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使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强的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教育全体住养老人遵守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老人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严禁在室内吸烟。要督促机构认真开展机构内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检查,严防电器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要严格实行取暖规定,在房间内使用取暖设施的,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使用电取暖的在出门、睡觉前必须关闭电源;严禁入住老人私自在住房内做饭;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被认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要求,以救早、灭火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并应按规定要求运行,确保安全有效。
(三)重视入住老年人心理健康的教育和疏导。加强工作人员与老年人思想感情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消除入住老年人的异常思想情绪,排除心理障碍。福利机构领导要经常开展与在院老人谈心,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发现入住老人思想波动、情绪反常等,须安排专人看护,并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在就餐、如厕时,须安排人搀扶,避免滑倒、摔伤等事故发生;及时化解入住老人之间、入住老人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促进机构内生活氛围融洽。
(四)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要根据相关应急处置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福利机构冬季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如对突发事件(如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流行性疾病、老年人意外走失等)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小组。要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事故演练。不定期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邀请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到实地指导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政部门的安全保障工作
(一)扎实开展各级民政部门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要在元旦、春节前后对辖区内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切实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应对。要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做好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灾情要及时报告市局。对瞒报、迟报、漏报等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