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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饶县老龄办圆满完成2016年业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3 浏览次数:274
 一是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敬老爱老氛围。高度重视、精心组织。9月27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在“九·九”老年节到来之际,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县老龄办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共计为29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8.4万元;县老龄办组织各镇(街道)走访贫困老人140人,为他们每人送去面粉、食用油;县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节日期间也开展了各类敬老慰问活动;大力开展典型宣传。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自5月份起,县老龄办在全县开展了第一届“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活动。经基层申报推荐,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研究,决定命名广饶县妇女联合会等21个单位(集体、窗口)为第一届广饶县“敬老文明号”,并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统一部署,开展了特色鲜明的敬老月活动。敬老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镇街先后组织开展了老年人门球赛、老年人打鼓联欢、老少同乐度重阳、老年人健身比赛等多项活动,极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全面做好老年人救助金发放工作。按照市老龄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广饶县老龄办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按照70-74周岁每人每年500元,75-79周岁每人每年730元,80-99周岁每人每年1100元的标准,全力做好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救助金的发放工作。经过摸底、统计、审核、公示四个严格的环节程序,确保了老年人生活救助金足额、按时发放。截止到2016年2月5日,全县36747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共计发放救助金27902000元。

三是切实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为让老年人及时快速的拿到《老年人优待证》,享受老年人应有的待遇,县老龄办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对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来人咨询等方面的老人热情接待,马上解决或解释,并且特事特办,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办证流程,完善老年优待证办理流程并广泛宣传,对老年优待证办理发放的程序在各镇(街道)进行公示。在办理工作中,坚持做到:县老龄办工作日期间随到随办;各镇(街道)老龄办及时将老年人的信息上报给县老龄办,确保老年人在三个工作日内能够拿到《老年人优待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待老年人的各项规定,鼓励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016年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证7447个。

四是深入推动“银龄安康”工程实施,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积极作用。2月份,组织召开2016年度全县银龄安康工程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回顾2015年全县银龄安康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全面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目标。经过积极发动,今年全县投保人数达到5.07万人,保险金额7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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