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最新消息,深圳这部分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前些年没能缴养老保险?有段时间养老保险断缴了?要退休了才发现养老保险好?
2月22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有一类人群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即指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并在此时间点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符合该通知条件的参保人不要错过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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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该通知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
申请一次性补缴的,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到账后,已到账月份的缴费基数不再调整);缴费比例按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规定执行;补缴月数不超过该参保人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