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大力推动优先发展机构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转变,实现从保障性的兜底养老服务向普惠性的社会化养老服务转变。由于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青岛每年都把养老服务列入市办实事,纳入对各区市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不懈努力,青岛市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
养老政策体系渐趋完善
青岛市是全国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基数大、程度高、高龄化态势突出的少数城市之一。到2016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68万,占总人口的21.3%,高出全国5.2个百分点。80岁以上高龄老人26万,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5.5%。
近两年,青岛市先后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青岛市养老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青岛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养老设施建设目标和布局结构,并制定了具体扶持措施,以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2016年,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十三五”期间青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做出了系统性筹划和安排,是青岛市破解养老难题、推进融合发展、满足养老需求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将在构建“颐养青岛”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发挥重要作用。
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实现全覆盖
青岛市把社区居家养老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根据青岛市“9073”的养老服务格局,九成老人居家养老,需要政府部门提供更为具体的服务。青岛市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短期托养五大功能定位;健全区(市)、街(镇)、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完善服务设施;培育服务组织,推动家庭照料和邻里互助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政府为青岛市户籍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城市“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老年人、城乡低保人员中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贫困重度残疾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失独”老年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并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目前,青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员2600多名,为7788名城乡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其中“三无”、低保失能半失能老人4832名。为扶持社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每年给予1—7万元补助,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82个。
养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截止到2016年底,青岛全市建有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45个,覆盖了全部城市社区和72%的农村社区,参与活动的老人3万多名;具有助餐功能的日间照料中心249个,助餐老人7000多名。目前,全市养老总床位6.33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在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
市政府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兴建养老机构53万平方米,吸引社会投资14.4亿元,民办机构成为养老行业生力军。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数和床位数分别占养老机构总数的90%和76%,涌现出圣德、新华锦、福山、福寿星、万科等一批规模较大、服务规范、业内知名的民办养老机构典型。
此外,青岛市还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运营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将商业保险引入机构养老,切实缓解了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和老年人后顾之忧。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等模式,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实践。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缓解了失能老人养老难的问题。“颐养青岛”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正在青岛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