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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的短板与难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次数:189

  中国老龄化的步伐可能在世界其他国家没有出现过,目前人口老龄化呈螺旋阶梯式增长,城市的趋势很严峻,农村也存在同样的现状,由于农村的年轻人都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打工,以前还把孩子放在老家让老人看管,随着时间推移,孩子需要入学,在城里打工的年轻人把孩子也接到城里去读书,留守老屋的就只剩下老人,现在更多的农村已经变成了“老人村”。

  虽然政府不断地推动医疗新农合机制,帮助居家养老的群体,但是由于家庭结构发生“距离式”变化,使农村的老人必须留守在农村,其实,距离城市近的农村可为发展养老产业提供很好的基础。不过现实中,从事养老服务机构盈利又面临很大的困难。

  养老业难题

  养老供给侧存在三大短板。一是社区的居家养老。中国的老年人90%以上选择居家养老,但是这个领域的服务相比机构养老发展得更慢;二是农村养老。收入偏低、空巢化以及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薄弱;三是面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照顾的养老问题也愈加突出。

  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申办难。养老机构面临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特别是消防等部门的前置审批,有的是互相设置前提条件和门槛。民政部门批了以后不管用,最痛苦的是互相设置前置审批。二是不同性质不同所有制的不公平竞争。政府的大部分优惠政策都面对的是非营利机构,所以现在无论是办机构也好,办服务业也好,大部分是申办的民办非盈利机构 ,但是民办非盈利机构是无法抵押贷款、分红、连锁经营的。三是投资回收期较长、见效较慢。这几大困难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针对养老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出台的分量最足的一份产业文件。

  《意见》给出了解决良方

  专家认为,《意见》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关键词:一是“放开市场”;二是“提高质量”。比起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35号文件,《意见》含金量更足,可落地的东西更多。着力要解决两个“量”的问题,一个是增量,一个是质量。

  从《意见》可知,我国未来将全面放开,解决增量问题。第一,降低准入门槛。工商部门登记的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实行先照后证,民政登记的非营利养老机构可以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第二,放宽外资准入。原来放宽外资的准入主要是对营利性机构,今后非营利外资进来以后,可以跟国内的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的优惠待遇。第三,精简行政审批的环节。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四是优化市场环境,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不应超过50%,这是一个刚性的指标。

  而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离不开制度保障。养老产业相对于其他产业来说,投资规模大,回收期漫长,营利能力相对其他行业较差。在这样的情况下,业内人士认为需要整个社会,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来解决养老产业本身发展所面临的一些体制和机制障碍。比如财政的问题、税费的问题、土地的问题、融资的问题、教育的问题、医疗的问题。在这些领域,我们都需要作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才能够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对于制度保障,与过去一般性的保障措施不同,《意见》强调政策的保障能力:一是统筹规划,要求到“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不低于30%;二是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素质;四是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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