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民生领域社会保障的有力支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从新农保试点到覆盖城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等举措,使百姓收获沉甸甸的“获得感”。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中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十分重要的里程碑。居民养老保险主要面向农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填补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缺失,覆盖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无法容纳的群体,是一项起到托底保障作用的制度安排。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实施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26.41万人,待遇领取81.63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七连涨,每月领取达到110元。
十九大报告提出“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为我们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积极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为目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抓重点、破难点、梳热点、创亮点,始终保持勤勉、踏实、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状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着力推动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向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