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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贫困地区发展养老产业可用集体建设用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30 浏览次数:197
根据宁夏国土资源厅日前印发的《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脱贫富民战略政策措施》,在宁夏贫困地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支持农村养老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对非营利性的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用地按《划拨用地目录》实行划拨供地,对营利性项目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民间资本举办的农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可依法办理协议出让用地手续,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实行租赁或先租后让方式供应。
  此外,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同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休闲旅游接待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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