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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区养老与医疗融合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浏览次数:250
        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3000个,覆盖率达100%;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1万个,覆盖率达60%以上。

       《意见》明确,将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融合发展,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和半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规范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项目,推动符合规定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研究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居家养老补贴等各项补贴制度。同时,要求各地落实住宅小区配建政策,建立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管理台账。开展老年人预约服务、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远程医疗等形式多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分别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其他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低偿服务、菜单式服务。有资质、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应积极拓展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等常规服务和上门定制服务。

       《意见》指出,该省将整合前期中央和省级支持建设的农村幸福院、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设施,逐步推动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村民委员会整合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和民房等资源,开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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