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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养老机构实行5A级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浏览次数:218
 1月31日,我市养老机构等级管理及评定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富华大酒店召开。

据悉,针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管理不规范、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市民政局日前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潍坊市养老机构等级管理及评定办法》。《办法》立足顶层设计,明确了养老机构适用范围、等级设定及应符合的基本要求,重点从机构规模、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日常管理、服务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养老机构实行5A级管理,建立起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近年来,我市以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121处。下步,我市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实施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战略,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有效满足全市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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