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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年内近 7 成养老机构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8 浏览次数:232
        随着养老需求的提升及日益多元,辽宁省民政厅启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与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对接,年内实现全省67%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辽宁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20%,且人口老龄化形势呈现出程度高,增速快,高龄化趋势,空巢化比重加大,患病及失能老人数量较多,农村困难老年人口占比较高等特点。

        在满足养老需求方面,辽宁省提出提升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能力和水平,同时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记者走访沈阳市社区发现,越来越多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了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一些民营医疗机构也主动入驻,为老人提供远程诊疗等医疗服务。

        此外,针对在公共服务方面存在欠账的农村地区,辽宁省提出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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