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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水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6 浏览次数:228
       在养老服务方面,上海将继续加快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重点提升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水平。从去年下半年起,上海市民政局联手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了为期大半年的系统性调研,拟制提出了《上海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介绍,从全市层面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无论是设施建设,还是服务提供,较之中心城区的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上海准备用三年时间,形成镇(街)有“院”、片区(村)有“所”、村(组)有“点”的布局。

据悉,所谓的镇(街)有“院”,指的是在农村地区,每个街镇至少建有一家标准化的养老机构,为此需要尽快完成对80-100家薄弱养老机构的改造;所谓的片区(村)有“所”,指的是在农村地区,在某个大行政村或几个行政村连成的片区,要建有具有托养功能的社区为老服务场所,比如“日托”“全托”等各种形式的“托老所”“长者照护之家”,以及“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所谓的村(组)有“点”,指的是在农村地区的村组层面,大力发展“睦邻点”,或依托老年活动室发展具有一定生活照料功能的服务场所,推动互助式养老。计划到2020年,上海纯农地区的村组“示范睦邻点”要达到1500家,让“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农村养老服务充分发展。

同时,上海还准备通过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模式创新、推进医养结合、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措施,大力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的专业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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