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养老资讯>养老 > 机构养老>正文

空巢老人应纳入机构养老服务对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8 浏览次数:256
          已有19年省人大代表履职经历的何玉兰向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一老一少”两件建议,即《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我省幼儿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困难老人及孤残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他们无法承担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而不少农村敬老院和其他养老机构也面临投入不足的困境。”对 于农村养老,何玉兰在建议中表示,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农村养老机构软硬件建设,将“机构养老”服务对象由农村五保老人扩展到高龄、病残、生活 不能自理的农村困难老人和空巢老人,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由乡镇牵头设立由村委会、村党员、村民小组组长、村医生、志愿者组成的农村居家养 老服务互助组,着力打造 “农村敬老院+乡镇居家照料中心+村民邻里互助组”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农村老人提供贴心的养老服务。

在幼儿教育方面,何玉兰在建议中表示,从统计数字看,当前不少地区的公办幼儿园在幼儿园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少,普遍二孩政策落地后,将进一步加大对优质幼教 资源的需求。目前,大部分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的幼师待遇两极分化严重,非常不利于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她建议,要通过改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提高办 学质量,引导更多资本投入幼教,为幼儿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