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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养老: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9 浏览次数:308
    日前,《老龄蓝皮书: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018)》(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发布,详细分析了新时代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其中指出了老年人面临的问题“收入水平总体不高,失能问题日益突出,宜居建设相对滞后,全民对老年期生活准备不足等”,为此,开展互助型养老方式,通过共建、共享、共同管理提升老年人幸福感,成了政府和社会解决养老问题的良策。

        互助型养老模式大有可为

        十九大报告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提出了新时代“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而此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储量丰富,并且约有三成老年人,健康状况较好,全国有9000多万的60岁以上老年在业人口。

        面对如此庞大的老年群体,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余热,开展老人间的互助养老服务,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互助养老是在家庭、家族、邻里、社区成员之间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互助活动。近年来,随着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互助养老,既节约成本,又符合中国文化传统,成了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方式之一。2011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就开始了互助型养老在地方上的探索和推广。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倡导‘互助养老’模式”。此后,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加快探索与实践。

       按照互助养老主导者,各地互助养老实践分4种类型,一是政府主导型,如邯郸的“互助幸福院”模式;二是自治组织主导型,如昆明的“巧手暖暖团”模式;三是社会组织主导型,如上海的“老年生活护理互助会”模式;四是家庭主导型,如武汉的“合租互助”模式。

        这些养老模式,建立在互帮互助的基础上,有效缓解传统家庭养老不足,给老年人的生活增添幸福感。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社会学博士王伟进也曾给予了肯定,互助养老模式,不仅节约成本,也符合中国文化传统,是养老市场的有益补充。

       发挥各自专长为老服务

        随着“养儿防老”观念的转变,给老年人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政府与社会各界发挥各自专长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城市与农村齐头并进,纷纷实践互助养老模式,得到了各地方百姓们的认可。

       其中在城市,互帮互助,共同养老的方式在重庆市第一福利院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福利院有一群平均年龄72岁的老人自发组建的“养老志愿队”,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代购日用品、看护陪伴失能老人……

       “能帮助别人,又能满足日常生活,还能获得奖励,何乐而不为。”重庆江北区五宝镇人陈文坤说,通过帮助失能老人能换取志愿者积分和奖状,用积分还能换取每月的生活用品。

        如今这种互帮互助的养老方式,成了该福利院创新养老模式之一。无独有偶,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失,农村留守老人与日俱增,农村养老成了一大难题,但福建罗源县飞竹镇梧桐村的“养老楼”,通过共建场所、共享资源、共同管理走出了新路子,让农村老人“有所居、有所养、有所乐”。

        58岁的黄顺弟既是楼里的孤残老人,也是“养老楼”的楼长,平日里打扫卫生、管理日常、帮助有需要的老人,每个月还能领到1000元工资。

        据了解,罗源县近年来积极整合多方力量,共建12座村级综合“养老楼”,让无房、危房、孤寡、残疾老人离家不离村,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子,又让空巢、居家老人有了休息、娱乐、互相照料的独立活动场所。

       不论是重庆市的福利院里的“养老志愿队”,还是罗源县村里的“养老楼”,老人们正在用行动证明,用互助养老的方式贡献社会、实现自我。实践证明,互助养老提高了老年人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满足了老年人的日常交往、精神慰藉等较高层次需要,推广互助型养老模式将大有可为,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较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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