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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财政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力度加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1 浏览次数:1004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快我市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范社会养老机构资助制度,落实社会养老机构资助政策,我市确定修订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据悉,新政策着重修改了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等内容,主要体现在:资助门槛降低,自2018年起,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请建设补贴时机构床位由原来的50张降低到20张;建设补贴提标,从2018年起,机构建设补贴按实际核定的床位数分等级补贴,对新增床位20-99张、100-199张、200张以上,分别按每张床位2000元、3000元、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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