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发布《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建议,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应优先发展保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应立足国情,全面认识并合理借鉴国际经验;应准确定位,合理划分三支柱的定位和作用;应保障优先,建设符合国情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
在全面分析美国、英国、德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养老金体系及第三支柱发展情况后,报告结合我国国情特色、国家政策、国民偏好等因素,就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一是建立多样化普惠养老保障体系。用税优政策来建立或撬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对高收入纳税人群有较好的激励作用,但中低收入人群可能因达不到个税起征点无法享受。建议以此为开端,逐步引入直接补贴模式,让更多人群享受政策福利,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覆盖面,促使税优政策走向普惠,提高第三支柱替代率。二是建立养老金三支柱对接机制。养老金三支柱间存在功能重叠和市场竞争,为解决这一冲突,不少国家打通了三支柱间的资金流动。建议我国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员或离职人员将第一支柱或第二支柱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以有效提升参与率。三是强调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属性。养老金具有储蓄、保险和再分配三大功能,《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保险业先行先试,在某种程度上也认可了第三支柱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为优先的功能导向。建议第三支柱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一定要以资金安全为底线。四是鼓励多类机构共同参与。借鉴国际经验,建议鼓励多类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发挥各自在养老金积累期和领取期的不同功能和优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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