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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养老机构发展 扶持不妨更多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2 浏览次数:658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解决区内养老机构收住老人的后顾之忧,维护机构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该厅通过政府全额出资的形式,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期内,若老人在养老机构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最多可获25万元/人的赔偿。(7月10日《南国早报》)

        政府支持养老机构发展,掏钱“买保险”,是务实之举。养老机构服务对象是年纪较大人群,其中一部分甚至无法生活自理,即便做了安全防范,也难免发生意外。养老机构安全责任重大,稍有意外就面临大额赔付,甚至惹上官司。而民办养老机构往往资金并不宽裕,有时很难筹集赔付金。政府支持养老机构发展而掏钱“买保险”,有利于降低养老机构出现意外事故时赔付压力,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养老产业发展。。

        政府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别止于“买保险”,办法不妨更多些。一要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土地供应,比如把养老土地列入年度建设用地规划,将一些公有性质闲置建筑充分利用起来改造为养老院,由民办机构接手管理使用。二要减免税收,养老机构无论营利还是非营利,都承担公共服务职责,要一视同仁减免税收。三要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财政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补贴,无论公办民办,都应补贴到人。每个老人享有政府发放的固定养老补贴,老人进入哪个养老机构,哪个养老机构就应享有这份补贴。四要政府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现有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减轻民办养老机构培训压力;也可考虑在现有医护学校开展学历教育,对选择养老护理专业学生减免学费,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民办养老服务行业,带动全社会改变养老护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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