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社保局《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于7月10日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此次调待共有3027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月增发养老金381013元,月人均增资125.87元,其中3名军转干部月增加152.61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已于7月17日全部发放到位。
延川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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