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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有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140
     26日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调整完善方案已经公布,调整事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即征即保参保人数的确定标准,二是缴费标准及待遇调整。

根据被征收农用地

确定参保人数

即征即保参保人数原先是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和人均耕地数量确定的,调整后,除了耕地,还要包括水塘、林地、荒地等其他农用地。

因此,调整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人数要根据国土部门征收农用地(包括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下同)的数量、农村经济年报农业人口数来确定。即以村为单位,按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人均农用地的数量。

人力社保局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主任杜月恒说,不管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还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将耕地调整为农用地更加合理。

而国土部门征地后,原行政村或经济独立核算的自然村是否符合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仍按《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细则》文件标准认定执行。

缴费标准取消最低档

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标准原本设最高、最低两档,调整后仅设最高档,缴费标准为:东阳上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64元/月)×72个月。

因经济困难、无力缴费的被征地农民,经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给予被征地农民信息登记(简称登记人员),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未享受机关事业、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经本人申请,享受东阳上年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的养老金(见角进元)。相应经费从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中解决。

原已放弃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对象,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未享受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经本人申请,享受我市上年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的养老金。

而那些原已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退还其个人账户余额,其待遇参照登记人员执行。

此外,登记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这笔钱如何给也有调整:补助额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待其足额补缴对应个人账户部分养老保险费后,折算缴费年限,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调整方案自3月3日起执行。待遇享受年龄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本人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到人力社保局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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