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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成新投诉热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8 浏览次数:637
         中消协今天上午发布了第三季度消费投诉分析。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老年消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有服务开始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8775件,解决143118件,投诉解决率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39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691件,加倍赔偿金额123万元。2018年第三季度,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20余万人次。

 

中消协表示,在诸多的消费维权案例中,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有服务开始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中消协在第三季度投诉分析中列举了6大老年人消费维权热点:养老服务投诉逐渐显现;老年养生保健服务不规范;旅游服务漠视老年消费者体质差异问题;针对老年人预付式消费周期长变数大;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推销所谓收藏品牟取暴利;保健产品投诉依然高发。而归根结底,这其中以销售为目的行为,均存在洗脑式营销和“轰炸式”宣传等行为。

2018年5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南京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其于今年4月至常州溧阳某老年福利中心参观期间,营销人员明知消费者有视力障碍,无法阅读合同,依然用洗脑式营销等手段说服消费者签订合同,并交纳费用16000元。张女士回南京后,被医生告知身体状况不适宜长途奔波入住外地福利院,消费者遂要求退款。

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该中心进行联系,其负责人否认营销中存在问题,虽然同意退款,但是要收取50%的违约金。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是90多岁的老年人,在陌生环境中,判断力与决策力都相对较弱,销售人员通过半强制等方式进行销售,本质上违背了消费者真实的意愿,在消费者正当主张下,经营者应当履行解除合同义务。经过调解,该中心同意办理退款13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针对老年人在消费中存在的种种陷阱,中消协发布消费维权提示称,选择养老机构要多方面考察,尤其警惕集资型养老“美丽谎言”;医疗保健需求要找正规医院医师,不要相信保健品是“灵丹妙药”;理财消费要理性,警惕消费返利、高收益藏品等赚钱陷阱;旅游出行要量力而行注意安全,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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