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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缩小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1400
     目前,普通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天差地别。举一个很直观的例子,之前我在驾校学车时,同一组的有位铁路局的退休员工,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高达八千多元,并且随着社平工资的提高以后还会增加。据他所说,他的退休生活相当滋润,准备驾照到手以后就去买辆车,然后带着老婆出去自驾游。不得不说,这样的养老生活真是让人羡慕不已。

    反观普通企业的退休人员,大都只有两三千的养老金,别说出去自驾游了,能不让儿女贴补经济就很不错了。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差距的呢?

 

    在2014年以前,我国养老待遇实行双轨制。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国家公职人员,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而由原所在单位落实养老待遇。而普通企业的工作人员,则需要和所在单位一起缴纳社会保险,达到缴费年限后才能享受养老待遇。正是因为养老机制不同,才导致这两大群体的养老待遇有天壤之别。

    虽然从2014年以后,我国开始逐步实行养老待遇并轨制。即无论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普通企业工作人员,都要统一缴纳社保,退休以后都按照缴费年限到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当然,这一制度是逐步推进的,并且适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改革原则。因此,两大群体的养老差距在短时间内并不会得以改变。

 

    即使是养老待遇并轨制全面推行后,两大群体的养老差距仍不会明显缩小,原因在于养老金的具体金额受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共同决定。我们知道,国家公职人员的优势在于工作稳定、工资高于平均水平,因此其缴费年限和缴费档位都相对较高。相反,普通企业的工作人员,其缴费年限容易断,缴费档位大都是最低档位,甚至很多中小企业还千方百计不为他们缴纳社保。如此一来,后者领到的养老金必然会远远少于前者。

综上所述,如要真正缩小两大群体的养老差距,不光需要切实保障普通工人的各项权利,还需要在政策上做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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