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2012年出台了《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办法》,提出了“差别化扶助,一助一服务”的思路,按照“就近、就优”的原则,为农村老人配备服务人员。并连续多年将此项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累计已支出1000余万元,至去年12月底,全市纳入服务对象1200余人,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解决两大难题,探索新型养老模式
谈及为什么出台这个文件,海安市民政局副局长于俊卿说:“自2010年起,我市开始以村(居)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但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集中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上存在着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一是村(居)范围大,服务难覆盖。我市村(居)面积较广,范围较大,平均每村(居)达到5.2平方公里。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一般在村中心位置。对空巢老人来讲,能直接享受到集中服务的只能占小部分。而大部分人因为路较远、行动不便,而不能接受服务站服务。二是个体差异大,服务难到位。居家养老服务站一般提供就餐、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内容,而事实上,空巢老人的年龄层次、身体状况、服务需求各不相同,每一个个体都存在特殊性,以集中服务的方式完全不能适应服务对象的个性差异,必须针对不同情况开展差别化服务,才能满足老人的不同需求。”
享受 “一助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空巢、失能、失独、独居的老人。
2015年,针对部分被服务对象存在常年卧床、需要专人长期护理的实际情况,海安又提出了“分类保障”,将“一助一”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分成两类:一类为提供日常照料、保洁、代购物品、代缴费用、联系修理、陪同就医等基本服务,服务人员补贴标准仍维持为100元每人每月,另一类为需提供康复护理等特殊服务的,服务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300元每人每月。
严格制定标准,强化培训和考核
今年87岁的吴万凤老人就是“一助一”居家养老服务受益人之一。老人家里虽然物品陈旧,但摆放干净整洁。现任村书记说:“以前都是老支书免费照顾,现在我们每个月给予老支书100元,一是对他们这种行为的嘉奖,另外也是鼓励帮扶行为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每天、每星期、每个月干什么我们都有规定,这样就能保障老人得到及时、长久的帮助。”
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海安市民政局每年都组织镇、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政策、业务、管理制度,以及“一助一”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是让他们知晓做什么、怎么做,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
在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民政局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要求: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每月巡查一次,重点检查服务对象是否按协议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被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等,巡查情况按月记载。区(镇)、街道每季度巡查一次,采取入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村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巡查情况按季记载。市局每年组织1-2次对各区(镇)、村(居)进行抽查考评,主要检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否到位,了解被服务对象是否满意,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督查、管理是否到位,对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是否做好记载,考核结果作为服务中心(站)和提供服务人员补贴和奖励的主要依据。
建立服务工作队,保证服务质量
制度的落实终究在于人。如何使老人们享受优质的服务,海安市民政局首先在“一助一”服务人员来源上下功夫,选取被服务对象的周围邻居中身体状况较好,且愿意为被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人员。同时加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优势,提供无偿、专业性的居家养老服务。
根据工作要求,海安市民政局统一制定并下发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流程进行明确。规定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协议中明确服务人员需为被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内容,即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助耕助种等服务项目,同时明确服务时间、服务报酬及双方的责任。该协议经服务人员、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双方认可后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