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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房产竞价招租 商家天价与养老院争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3 浏览次数:159
 一家托养着80余名老人的养老机构,租用了南昌市福利院的一处房产,在201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为了保住这个“家”,托养院不得不与某宾馆竞拍,争取继续租用,结果拍出了76.8万元天价租金。这就是位于洪城路919号的南昌市爱心托养院。让人不解的是,该处房产规划本为福利性质,托养院为何要和商企“比胳膊”?交不起年租,80多名老人又将何去何从?
 
养老院
 
福利院房产年租金拍出76.8万元
 
南昌爱心托养院负责人唐洁英告诉记者,她于2003年租赁南昌社会福利院临街一处闲置房产(洪城路2-7层楼房)用于开办养老院,租期为十年,年租金为前五年15万,中间两年17万,后三年18万。如今托养院托养了80余名失智、失能老人。
 
“2012年中期,10年租期将满,我们向社会福利院提出续租,但始终没有得到落实。”2014年~2015年初,唐洁英先后接到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的通知,称洪城路2-7层房屋要进行社会公开招租,她享有优先承租权。
 
今年2月10日,唐洁英参加了竞拍,拍租者为唐洁英、南昌市老年颐养中心,至于最后一人,“他在入场登记表上登记了‘如家宾馆’。”唐洁英告诉记者。竞拍中,如家宾馆将月租抬到6.4万元时,拍卖师问唐洁英,是否要行使优先承租权?
 
月租金6.4万元,一年就是76.8万元,这不仅是原有租金的近5倍,甚至比养老院一年的总开销还要多!“可如果不拍,当时院里的110多名老人怎么安置?他们中有好几位常年卧床,万一搬迁中出了意外,这个责任谁来担?”巨大的现实压力下,唐洁英狠下心,举了牌,最后,她以76.8万元/年的租金拍下了这栋房屋。“我当时想,先拍下来,再想办法。”
 
记者了解到,加上竞拍的近28万元手续费,唐洁英总共要支付上百万元,可直到现在,她分文未付。“我们是社会福利机构,这个房产公开竞拍合适吗?”唐洁英提出质疑。
 
福利院
 
属临街店面,可向社会公开招租
 
按照唐洁英的说法,洪城路2-7层房屋是南昌市社会福利院的房产,本身带有福利性质,缘何能够面向社会公开招租?7月23日,记者来到南昌市社会福利院了解情况。
 
福利院谭书记表示,根据南昌市2013年颁布的《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名下对外出租的店面、商铺、写字楼等资产,由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对外经营,组织公开招租。“洪城路2-7层楼房也属于这个范围,福利院在2012年就已将这处房产交给南昌市金轨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谭书记如是说。另外,在2013年合同到期后,唐洁英一直没有交付房租,目前爱心托养院已欠福利院房租34万余元。
 
对于“宾馆是否能够参与竞租”的问题,谭书记解释说:“洪城路2-7层是福利院在上世纪70年代自建的,但福利院的服务对象从来就没有入住过那里,而当时福利院是允许有收入的,这套房产可以用来补贴一些福利院的开销。”谭书记称,这套房产的性质其实就是“临街店面”,可以用于开办宾馆。
 
至于最后的竞拍结果,谭书记认为,这完全是唐洁英的个人问题。“竞拍完全是自愿性的,如果认为经营不起,可以不拍。”
 
调查:该房产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依法禁止转为商用
 
大江网 2015-08-05 10:05:39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编辑:徐杰 作者:沈冠楠 [浏览字号:大 小]
 
城乡规划局
 
公用设施用地不能作为商业用途
 
那么,福利院自建的“洪城路2-7层房屋”真的属于“临街店面”,能够进行商业化运作吗?
 
记者在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官网上看到一份市规划局2013年9月发布的《南昌市朝阳洲水厂路以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上显示:洪城路2-7层楼房所在位置的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其它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根据相关法律,该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7月31日,南昌市城乡规划局一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记者:“不能作为商业用途。”
 
资产管理中心
 
不知有宾馆参加竞拍
 
随后,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一位宋姓负责人。其表示,对洪城路2-7层房屋租赁权的拍卖是根据相关招租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市场化的运作,不属于法律禁止性的行为。此外,竞拍人员中,除老年颐养中心是以单位身份进行竞拍外,唐洁英和另一人周文君(音)都是以个人身份参与竞拍。“我们当时并不知道有如家宾馆的存在,但这也是社会公开招标的结果,竞拍后用于做什么,并不做限定。”至于“周文君”是否在入场登记时写了“如家宾馆”,资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当记者告知该地段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性质时,她表示:“这需要咨询下我们的法律顾问,我这里暂时无法给出答复。”截至记者发稿,一直未收到后续回复。
 
数据分析
 
76.8万元年租是中型养老院4~6倍
 
76万余元的年租金到底是个什么概念?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一份南昌市城区养老院经营状况调查报告。“从规模上来看,南昌市爱心托养院(200个床位,但目前入住率不足一半)还属于中型机构,而现在其租金是其他同等规模养老院的4~6倍左右。”一位从事20多年养老业的业内人士如是说。
 
 
 
业内声音
 
民办养老院本就是微利机构
 
“民营养老院本身就是微利机构,而在现有的经营模式下,绝大多数养老院不仅无法盈利,甚至亏本经营,很多靠国家的床位补贴维持经营,但这补贴又并非那么容易拿到,”业内人士坦言,让民办养老院和商业企业去拼抢地盘,结果不言而喻。“况且,南昌市2015年5月发布的《南昌市出台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中明确了各地要做好养老院的规划,国土资源部2014年下发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也明确了回收闲置土地优先用于养老,从爱心托养院的遭遇来看,我觉得这是与意见相悖的。同时,也让更多民办养老院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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