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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加强城市养老院建设 设置专门养老用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6 浏览次数:84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专项行动聚焦普惠养老,主要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按约定承担公益,深入开展城企合作。
 
根据《实施方案》,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参与城市需要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研究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包。有条件的城市可通过在土地、规划、融资、财税等方面选择实施27项支持政策,降低养老企业运营成本。目前已有南昌、郑州、武汉、成都、秦皇岛、许昌、宜兴等7个城市入选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并与养老企业签约。
 
在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中,《实施方案》要求土地政策方面,一是设置专门的养老用地类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二是养老用地出让起价按不高于同类地段工业用地或同类地段医疗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三是企业利用闲置设施开发养老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而企业方面,参与企业要落实投资,提出建设运行方案,明确承担的公益性服务内容并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包括,确保将政府提供的土地物业等用于养老机构建设、提供约定数量的床位、承诺服务质量、价格接受政府监管等。此外,今后参与城市名单还将继续扩大,动态更新。
 
据悉,《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城市养老院建设,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2年,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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