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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迈入实施期 30省养老保险费率降至16%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1 浏览次数:683
 《经济参考报》5月21日刊发题为《社保降费迈入实施期 30省养老保险费率降至16%》的报道。文章称,人社部20日数据显示,30个省份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32个省份明确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6个省份明确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各地降费率政策已进入实施阶段。
 
社保降费红利即将密集兑现。以黑龙江为例,5月1日起,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调整为16%。1至4月单位缴费仍按20%比例执行,5月及以后单位缴费按照16%的比例执行。据测算,2019年5至12月,企业将减负4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降费与前几轮社保降费不同,是费率下调与费基改革双管齐下,实际的政策减负效果会远大于费率下调的名义比例。特别是对于城镇私营单位职工,改革的增收减负效应更加显著。”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逐步统一单位费率费基,使不同地区、行业、所有制企业在同一起跑线竞争,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此外,社保单位费率下调会部分传递至职工工资环节,使降费率红利转化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的动力。在深化改革方面,统一费率费基较大程度上约束了各地在社保征缴环节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推动各地通过落实省级统筹、规范基本制度等方式,提升制度运行效率,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关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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