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保证基金收缴、支付和使用符合要求,确保基金安全,雷山县积极部署,采取三项措施抓好养老保险基金自查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社保基金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股室为成员,制定自查计划,确保基金自查有序推进。同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专项培训,提升自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基金管理自查的质量和效果。
细化责任分工。按照有关要求把社保基金按照股室职责进行分工自查,分别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履行基金监管、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 况;收支基金专户管理及收支两条线管理、核算情况;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待遇发放情况;养老保险费缴费情况及上缴到指定帐户情况;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情况 五个方面进行专项自查。
加强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室按照责任分工对基金管理自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保证纪律严明,对存在的问题的困难如实报告,并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加强纪律要求,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违反纪律导致自查效果不理想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