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1779名儿童纳入到保障体系,补助620万元在62个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试点推动婚姻登记跨区办理改革……
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民政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入手,狠抓落实,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1779名儿童纳入到保障体系
据悉,民政部门从四个方面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全省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6.2%、9.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低保标准1.3倍,且集中和分散标准一致,集中、分散供养孤儿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8%、13%,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7%。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14个市91个县(市、区)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177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到保障体系。实施“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按期完成涉外收养调研排查工作。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截至5月底,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6亿元,惠及残疾人66.74万人次。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15个脱贫摘帽县和1个边境县实施“福康工程”项目。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221人次,站外救助3688人次。
补助620万元开展“三社联动”试点
探索创新社区治理。省补助620万元在62个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推动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确定150个省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服务设施项目。推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制定《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流程》等制度。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配合制定《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省管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第三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完成新建15家的目标。新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各410个,营口市实现了城市社区全覆盖。联合省文明办加快推进志愿者实名注册,目前,实名注册志愿者达389万人。开展“雷锋在辽宁大爱我先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在全国率先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
建设10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争取抚顺、丹东获批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改革试点地区,累计达到9个市,国家支持2.68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市、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省补助4500万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指导各地发放年度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省补助各地6804.8万元。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印发实施意见,确定年度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56个。下发通知,从护理员配备、薪酬待遇、奖补激励等8个方面,对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提出要求。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进医养结合。全省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养老机构总数的93%。
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
民政部门还积极争取中央49.5亿元的资金。组织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确定16项争创先进重点工作,对各市开展11类24项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编制《辽宁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推广沈阳民政服务平台建设经验,推动建设省级民政服务管理平台。推动中福在线视频型福利彩票停销,试点开展即开型福利彩票公司化运营。持续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试点推动婚姻登记跨区办理改革。此外,还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指导各市制定实施方案。同时,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推进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印发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