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16次连涨
●已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07亿元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云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
这些方面有变化
●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方式,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
●将惠及全省181万余名退休人员,调整后退休人员养老金较去年增长约5%
●企业退休人员实现自2005年以来基本养老金的16次连涨。
确保养老待遇
按时足额兑现
2020年7月,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后,省财政已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07亿元,支持全省各地积极落实养老金调整工作,及时将调整部分养老金补发,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兑现。
延伸阅读
养老金总体涨幅为5%
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全国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拉开了今年养老金调整的序幕。
通知明确,养老金上调的对象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5%的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据介绍,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济增长、平均工资收入增长、物价水平上涨等多重因素都会考虑在内。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总体来说,养老金增幅不超过GDP增速,不低于物价涨幅,近年来养老金都保持5%左右的涨幅。
调整方法为“三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