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具有规模大、来势猛、占比高、分布不均衡等特点。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2.22亿,占人口 总数的16.1%,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44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 一项紧迫任务。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未来养老服务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意 见》印发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按照要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多措并举助力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截至2015年,31个省(区、市)均出台了本 地区的实施意见,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地制定了养老服务专项地方性法规,各地陆续出台居家社区养老补贴、信息化平台、购买服务等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 出台了30多个配套文件,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支持举措。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0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连续五年投入,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在《意见》影响和带动下,“十二五”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迅速推进,规模扩大,结构改善,质量提升。具体来看,全国养老床位数达到669.8万 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 30.3张,比“十一五”末增长70.2%,重点改善了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的条件。全国建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840个。15个省份 举办了不同类型的老龄产业博览会。江苏、天津、浙江、重庆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超过50%。全国开设老年服 务与管理专业的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持续增长,专业养老护理人员队伍不断扩大。42个地区开展了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8个省份开展养老服务业产业试点。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继续做好《意见》贯彻实施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努力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