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政策创制,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实施了《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民政局关于加快 推进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阿行办发〔2013〕11号),《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 办发〔2014〕43号),确定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实施了优先审批和安排建设项目,加大财政支持 和保障力度,完善税收和相关收费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人员到养老服务业就业、创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卫生和老年病理护理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把 养老服务业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定期督导检查,确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快建设机构养老设施,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把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任务,全力打造 “9073”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为契机,形成了以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幸福互助院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 式。建立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服务站(点)三级网络;在农村依托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提供居家养老 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重点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增加托老设施网点,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改造、提升已有社会福利院、 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县(市)级老年养护机构和乡(镇)级福利中心,推进农村敬老院向养老福利服务中心转型。
三是完善养老保障机制,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以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为重点,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要求的养老保障机制,地区已建立起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地区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新型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0%以上,落实城镇60岁以上“五七”工基本养老金;将实际收入低于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 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全面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落实农村老年人救济救助制度和 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免费体检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养老政策,农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5元的补贴,并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 补贴和免费体检。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面落实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村老年人看病难、就医难问题。
四是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建立。初步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 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框架,地区累计已有32313名老年人与子女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村级较普遍地开展了“爱心助老”活动,建立包括精神慰藉 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帮扶机制;社区成立了老年人“养老日托站”,使家庭养老逐步规范。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老龄服务水平的同时,加大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 设力度,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同时,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792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提高至每人每年4020元,确保了集 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