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新举措。以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对我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中央及我市关于民族地区差别化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分析评估,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度。班子成员带头宣讲中央及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专题培训班。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贫困区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求,改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不再具体审批项目,加大项目实施的监督力度,并根据审计、监督、工作成效等情况完善奖惩机制。
二是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有新进展。积极争取国家民委安排我市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273万元,比上年增长14%;协调财政加大对民族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拨付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亿元,其中安排2500万元支持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旅游企业贷款贴息。召开全市少数民族特色小镇保护与发展现场会议,研究起草我市特色村镇建设指导意见,公布首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2个。今年新建续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35个,总投资达22.41亿元,其中民族发展资金6078.5万元。聚焦民族地区8个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城口县鸡鸣乡双坪村生态旅游扶贫。黔江区、秀山自治县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实现“脱贫摘帽”。
三是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新成果。持续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八个一”工程,累计完成民族文化成果101项,推进了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协调争取国家民委“中华民族一家亲”走进黔江区、秀山自治县开展送医、送戏活动,实现我市民族地区全覆盖,惠及群众达200余万人。组织文艺会演获奖剧目《追寻香格里拉》到民族地区5区县巡演10场,现场观看群众达数万人,并通过网络直播。联合市作协组织40余名作家深入民族地区13个重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采风,目前正在编撰第一部专辑《五彩家园》。黔江区土家族大型歌舞诗《云水谣》成功进京展演。召开市政府第十一届全国民运会筹备工作会议,明确我市参加竞赛项目16个、表演项目7个。
四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生改善有新作为。针对突出民生问题,实施一批便民路、便民桥、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安排550余万元支持少数民族青年才俊工程,安排310万元实施民族地区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康复救助150例。积极争取市级部门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卫生支持力度,落实中央和市级教育补助费1470万元、卫生补助资金588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地区改善办学办医条件。
五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新成效。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校课程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重庆医科大学等5所高校、大渡口等13个区少数民族联谊组织积极开展联谊活动,支持56名民族工作信息联络员发挥作用,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认真总结石柱自治县创建工作经验,明确创建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在30个区县选择49个单位开展创建工作,黔江区、酉阳自治县、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等被国家民委公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与新疆驻渝工作组联系协作,坚持领导干部对接联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制度,新建少数民族维权服务站点21个,全市总数达到100个。切实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昌都市民族工作,举办西藏昌都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干部培训班,培训干部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