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大会期间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他们表示,坚持中国化方向是中国宗教实现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应有之义,助推民族振兴和国家发展是宗教团体的责任和义务。
3月10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宗教界小组会议在北京举行。马英林委员(左)、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委员(中)、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委员出席。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宗教在中国化进程中和中华文化相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表示,在宗教中国化进程中,中国宗教应当秉持与时俱进的精神,跳出固守传统的局限,将本宗教基本教义精神、礼仪制度、弘传方式与现代思想文化、管理制度、传播媒介有机结合并有效贯通,让宗教的精神本怀突破形式束缚,真正彰显于中国当代社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活力和正能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表示,佛教是外来宗教中国化较成功的例子。宗教在中国化进程中要和中华文化相融合,更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建议,进一步挖掘佛经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内容;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的基础上,开展寺庙管理、讲经传法等工作。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说,藏传佛教能传承上千年,是因为能适应所处时代的发展环境。藏传佛教首先要通过自身建设、正本清源,使修行环境更清净;其次要参与到实际工作当中,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
宗教界委员谈履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反映信教群众呼声
发布日期: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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