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伊斯兰神学
伊斯兰神学,也称教义学或凯拉姆学,它是伊斯兰教正统派认识论的集中代表。其核心是以信仰安拉为最高信条,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运用经典明文和理性,论证真主的存在及其使者穆罕默德受自真主的全部教律均属真实。
这门学科的出现是由穆斯林在各地定居及他们的政权扩大以后所处的环境决定的。穆罕默德所启示的单纯、明确的宗教教义,对于当初麦加和麦地那的定居者和游牧民来讲都具有吸引力,他们只管遵经守训,不去探知其中更深奥的道理,这基本能适应初期神权制国家的需要。然而,在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统治扩展到阿拉伯半岛以外,以军事力量为基础的政权建立以后,神权政体立即面临各种未知的情况,穆斯林的观念也遇到了新的挑战,因而需要用哲学观点加以研究,他们经过热烈讨论和激烈辩论,一部分人还利用希腊哲学和逐辑推理去探索教义,反驳其它各种派别的论点,逐步巩固了自己的学说。
但是,大辩论,尤其是对伊斯兰教基本教义的解释,也出现了偏离《古兰经》精神的倾向,并使单纯的伊斯兰教信仰受到多方面的挑战。在7世纪,穆斯林在大马士革开始的教义学讨论中,出现了“盖德里叶”(自由意志论)与“贾卜里叶”(宿命论)两大宗教学哲学派别的对立,使教义学的研究出现了日益复杂的局面。这时穆斯林学者认为,有必要依据《古兰经》和“圣训”的原则精神,使用伦理的和理性的论证方法,从定义到原理,从信条到概念,对有关教义的命题进行认真、全面地讨论和研究,如真主的本体和德性、《古兰经》的性质、前定与自由等等,均在研究之列。
在神学讨论中,有三个题目最为突出,也是长期以来穆斯林所争论的。第一个是关于自由意志和宿命论的问题。宿命论者坚持真主是全能的,真主安排一切,反对人有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论者则认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同意前定说。他们推理说,真主是大慈大恩的,他不会为人安排错事,然后再惩罚犯罪的人。艾什耳里学派采取折衷主义,将宿命论与自由意志论加以协调,主张人的行为是安拉规定的,但人有能力人皆知,提问怎样坐就是“比达”(异端)。艾什耳里派则解释说,真主是唯一的,真主是永存的,但他的存在和人世中的存在不一样。因此,这些属性是真实的,但其中丝毫没有神人同形同性的意思。
艾什耳里的理论在穆斯林关于神学的讨论中产生了巨大影响,他对神学理论的折衷主义为伊斯兰神学(凯拉姆)奠定了基础。该派的代表作是艾什耳里的《宗教原理析》、《左道通贬》和马特里迪的《一神论》。使伊斯兰神学定型的是11世纪出现的安萨里,他将苏非派的神秘主义纳入神学之中,把艾什茸里所修改的希腊逻辑学和哲学同伊斯兰教相结合,从而确立了艾什耳里学派的最后形式。
他的《哲学家的矛盾》和《宗教学科的复兴》(亦译《圣学复苏》)等著作,使正统派神学理论形成完整体系。他被誉为“伊斯兰权威”(胡加·伊斯兰),这种神学体系一直是正统派伊斯兰教的墓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