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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痴迷宗教信仰 逢节烧"头香"出行算方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次数:337
 不贪腐就不怕落马,神佛若有灵,明辨是非,也不会保佑贪腐之辈吧?
 
单某,某市副市长,中共党员,主管该市宗教事务。他痴迷某宗教信仰,每逢重要节日必到寺庙烧“头香”,后来甚至到每天出行都要算一算,看往什么方向走更“吉利”。单某还多次与所谓“大师”合作书写字画,奉送给当地4家寺庙,悬挂于寺庙大堂或会客厅。(《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20日)
 
“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个人”,这样的官员并非新闻。从刘志军的“靠山石”,到胡建学的“岱湖桥”;从朱明国向“大师”下跪,到李春城被指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迷信活动的官员可列出长长的清单。中纪委曾在通报中称一些官员“长期搞迷信活动”,说明高级干部中参加迷信活动的也不乏其人。
 
与一般官员不同,这名副市长主管该市宗教事务。按说,这名副市长更能把握宗教活动与迷信活动的边界,也更能明白不同信仰之间的差异,以及洞悉参加迷信活动的危害。可此人偏偏又是节日烧头香又是出行算方向,这显然不是正常的宗教工作,被处理可谓咎由自取。人们不能不深思:为何连分管宗教事务的官员也迷信?迷信活动为何有如此之大的魅力?
 
几年前美国《生活科学》网站刊文认为,尽管拥有完好发展的大脑、复杂的科技和数个世纪的科研进展,人类仍然是一个迷信的物种。应该看到,出于对未知世界的不了解、对未来趋向的不确定,以及对当下生活的焦虑与不安,社会上的迷信思想很难被彻底清除。但是,党员干部是有信仰的人,如果大搞迷信活动,不仅败坏公权力形象,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失。
 
一些廉政研究专家认为,与老版本相比,2016年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对党员干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处罚措施。针对党员干部参与迷信活动,不能止于禁止,更应分析他们为何如此。一般来说,大抵有两种原因。
 
其一,认为求神拜佛、占卜问卦确有效果。据报道,刘志军落马后,在会见律师时称:每次开工都会找人按照黄历选一个好日子。不信不行,先前没有选日子,开工的时候就会下雨,举行仪式还得临时搭棚子。选了日子后,一次都没下过,有时候明明还下着雨,仪式要举行的时候就停了。这当然很扯淡,但刘志军深信不疑。
 
其二,心中有鬼,祈求保佑。但凡大搞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几乎无不存在问题,无不涉嫌贪腐。“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贪赃枉法,惴惴不安;腐化堕落,常恐夜长。害怕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置,自然希望求神保平安。问题是,这同样很可笑。不贪腐就不怕落马,神佛若有灵,明辨是非,也不会保佑贪腐之辈吧?
 
无论哪种情况,都与信念信仰坍塌有关。信仰迷茫,最容易有“末日”心态,将党纪国法抛在脑后,视种种监督为无物,奉行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的思维。在这一过程中,精神要么迷失要么空虚,常常寄情于迷信活动,以求得所谓自我救赎。著名学者葛剑雄认为,“官员信风水就是一种堕落”,可谓一针见血。
 
现实中有一种论调:党员干部迷信点有什么大不了的,人畜无害,何妨笑看?勿论其他,单单官员大搞迷信活动造成的公帑损失就极惊人。比如纪委通报称:“(李春城)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据报道,李春城被曝斥资千万元迁祖坟,花公款做道场。为这种迷信活动埋单的难道不是纳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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